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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驾记12分 私车超载记3分
发布日期:2010-04-01

 本报讯 (记者 杨红 实习生 张云娟)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,开车违法,扣分有新规定了。从4月1日起,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。扣分新规则规定,驾驶员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将会被一次性扣掉12分。私家车超载一次记3分。

  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,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,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,除了“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”和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”这两条之外,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。

  旧规规定: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,而新规则规定,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。

  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,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,旧版规定扣6分,新规加重了处罚,都列入一次记12分的行列。

  套牌、假证,或涂改号牌,旧规定对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,对涂改号牌的只扣3分。新规定中,对前者直接扣12分,对后者也加重处罚扣6分。

  新规对看到空当就钻的加塞行为也要说不了: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,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,要准备被记6分;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,将被记2分。

  仔细比较,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。新规定增加了对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的处罚。私家车超载也要挨罚:一次记3分。以前未系安全带只扣1分,新规增加到2分;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,以前扣2分,以后扣3分;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如果开上路,也将被扣3分。

  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4月1日起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正式施行后,绵阳交警部门将进一步重拳整治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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